第六十九章 大荒血路行 (第4/5页)
仅才八九日而已,他就已经衣衫褴褛,几件衣服都被血染红了,撕破了,最终只能换上新剥下的兽皮,以此遮体。
这样的无人区常有无法想象的恐怖生灵,那时只能远远地避开,庆幸的是,过于强大的存在,眼中只有那些霸主生物,不会过多的关注他们。
倒是斑斓大虫那样很强、但又不是最强的生灵对他们的威胁最大,途中有一只怪猿,符文一出,惊天动地,将一座石山都震塌了,对他们穷追不舍了三天三夜才罢手。
这一路上,他血战无数,打不过就逃,还不足十日就已经成了一个小野人,身上满是凶禽猛兽的血,都没有时间冲洗。
他现在一路驰骋,只要停下来就立刻吃食物,然后休息,大山中太过危险,没有一点时间可以奢侈的浪费,必须留以养精蓄锐。
此后,他遭遇了一次重创,去找水源时,一头鳄蛟突然冲寒潭中扑出,符文一转,镇压四方,几乎将他扑杀。
这是小不点生平第一次遭受这么重的创伤,那么强大的肉身都破烂了,骨头露了出来,在鳄蛟符文的秘力下,他差点被压制死。
最终,这头鳄蛟想进餐,吞掉小不点,被他抓到了机会,单臂一晃就足有十万八千斤神力,临近时,他直接就撕掉了这头鳄蛟的一只爪臂,血淋淋,染红了寒潭。
他藉此机会,更是纵起,将这头鳄蛟的头颅踏裂,差点就给踢碎。
这头鳄蛟剧痛,剧烈挣扎,一头扎进寒潭中,而小不点利用这个机会则顺利脱逃,奔向远方。
远处的独角兽听到动静,迅速奔来,载着他逃离了此地,避过一场杀劫。
那头鳄蛟极其凶残,剧痛过后,冲出水面,张口一吐,霞光迸发,当即将一座山头都扫平了,若非天空中一头巨禽横空,令它忌惮,缩回了水中,它非要追杀下去不可。
此后的数天里,毛球寻来各种奇怪的果子,而且难得大方地咬破自己的肉皮,挤出三滴金色的血液,让小不点服食了下去,他这才好转。
不得不说,拳头大的金色朱厌,其血拥有神效,小不点伤好后,连一丝疤痕都没有留下。
半个月后,小不点离开石村已经有二十万里了,这头独角兽速度极快,比一般的同类要强上不少,距离古国边疆还有十万里左右。
小不点真的成了一个野孩子,从头到脚,到处都是污血,都结成血疤了,彻底干在了上面,乌黑的发丝一绺一绺的黏在一起。
“吱吱……”
清晨,小不点还在熟睡时,毛球从原始山脉深处奔来,抱着一个足有石碾子大的蛋,散发着惊人的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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