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血衣和凶器 (第4/5页)
“不一定处理了。”江远强调,道:“我是这么想的,凶手当天杀了人以后,肯定得迅速的处置血衣和凶器,从时间上来看,他要么是在附近找地方丢弃或掩藏了,要么就是埋起来了,没别的办法了。”
”咦,为什么?”万宝明一时间没想明白。
江远道:“齐勇斌后续是做了笔录的,做笔录的时间,笔录上都写着,而且,他还不是回去就做了笔录,而是跟其他现场人员一样,等待了二三十分钟以后,才做的笔录。”
江远掏出了笔记本,翻出了之前画的草图,用手画着线,道:“从现场到齐勇斌家里,还有一段距离,这么算来,齐勇斌处置血衣的时间是很短的。
“而以凶手的角度来分析,齐勇斌的首选策略,肯定是第一时间回家,换掉血衣,洗澡,然后再考虑处置血衣和凶器。”
“焚烧肯定是不可能的。找地方抛弃,或者就地掩埋,几乎就是唯二的路线了。”
万宝明听到这里,已是理解了江远的想法。
略作思考,万宝明赞同道:“就抛尸的原理一样。”
“对。”江远点头。
所谓远抛近埋,是犯罪嫌疑人共同的心理。
一般人没点逆向思维的能力,在那种紧张危险的时刻,几乎都会下意识的选择这种方式的。
就像是许多人遇到危险就往家跑一样,明知道没用,可还是如此。
江远继续捋着思路,道:“在513案发生以后,警方是在当地进行过密集的搜寻的,所有的垃圾,甚至接下来好几天的垃圾,都被细细的翻过。除非齐勇斌有某种精妙的设计,以常理来推断,他应该是将血衣和凶器,抛埋在自家,或者附近哪里了。”
“从凶手的犯罪心理来分析,将凶器和血衣,直接埋在自家院子里,是最合理的。”
“唯一可滤的,就是凶手后期将之挖出来,重新处置了。但我觉得,不见得会挖出来。”
万宝明在车上的时候,其实也进行了思考,并在那个时候,决定认可江远的破案能力。
所以,他任由江远牵着自己的思路走,并道:“确实有可能,很多凶手埋了血衣或者凶器,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刨出来。尤其是这种只杀过一个人的凶手,有很多人都不太愿意再次面对这种事。”
这确实也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犯罪心理。
经常有的情况是,有的凶手最初草草的处理了尸体,并因为运气躲过了惩戒。而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其实都有时间,更妥善的处理尸体。
但是,很多人都不会这么做,他们选择性的遗忘此事,直到案件再次被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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