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阅卷 (第3/5页)
“我看了卷宗里的照片,在车的后座,有一根长头发,但我找了证据袋,当初并没有取样。我估计,现场勘查的刑警,以为是受害人的头发了,看着确实像,但我觉得,更有可能是凶手的头发。”
柳景辉说着,从卷宗里找出了照片。
棕色的座椅缝隙中,有一团血迹,拍摄者是为了拍摄血迹,但旁边能隐约看到一根长头发。
江远立即取了受害人的照片过来比较,反复判断以后,缓缓点头:“有可能,头发和受害人的有点像,长度,颜色都差不多,但卷曲度略有不同。照片条件太差了,也不能确定。但是,就算不是受害人的头发,也有可能是之前的客人留下来。”
关于出租车的案件,烦人就烦人在这里,车辆看似是一个证据宝库,打开来,每件宝物的所有权都有问题。
而在提取证据的过程中,究竟怎么提取证据,提取哪些证据,本身就是考验现勘的一个地方。
首先要明确一点,现勘是不可能无限量的提取证据的。
物证袋一个几块钱,不算什么,DNA的试剂却是不便宜的,国产的百十块是现在的价格,而且,总有些进口货,是比国产货好用的,你要更高的精度,更好的敏感度,总是有代价的。
一个命案现场,提取十几处的DNA痕迹是正常的,提取上百处也是正常的,可那么大的现场,提取几百处,其实也不可能面面俱到。
而这不仅仅是耗材贵的问题,实验室的工作量也是有限的。一个市局的DNA实验室,一天到晚的处理DNA检材,给普通案件的回馈时间都到“周末”,“下周”之类去了。
命案固然受到重视,也不能无限量的占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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