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目的地 (第2/5页)
柳景辉摇摇头,道:“从作案的手法,遗留的DNA始终无法匹配这个事实,以及凶手至今没有再被逮捕的记录,还有现案期间,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查来看,我认为,凶手很可能不是惯犯,甚至可能是初犯。”
柳景辉指点着前方,道:“对初犯来说,尸体所在的第一现场,更可能是两人的目的地,车辆所在的第二现场,我认为纯粹是为了弃车,而且,荒郊野外的,附近也没有合适的藏身地。”
柳景辉很有总结意味的发言:“杀人,还是熟悉的地方好。”
事实上,这也是时代的发展。
随着摄像头的普及,或者是社会的变化。个人住宅,已经成为了现代人最喜欢的杀人场所。
用比较令人舒服的表述是:只要离开家,不去别人家,你被人杀死的概率就大大降低喽!
相当于说:宅家,易死!
魏振国则有些不解的道:“如果这里是他们的目的地,想要被避免发现……他们反正要弃车,为什么不把尸体挪走?”
“这更说明他们是新手啊。我觉得是没想好,或者尸体太恶心了?”柳景辉道:“其实抢劫就抢劫,不一定是要杀人的。如果抢劫过程中造成了命案,正常的抢劫犯,要么是不处理现场,要么,就是直接驾驶车辆离开,逃亡的远一点,再换车或者乘坐大众交通工具。遗弃到5公里外……”
柳景辉摇摇头:“只能说是一种慌乱的选择,慌慌张张的开车就跑,开出去几公里了,又觉得离目的地太远,于是就地弃车逃跑,接着,大概率逃亡了。”
“这样的案子怎么破?”当地派出所的所长都听傻了。
现在的案子,都是直来直去的多。而且,有很多案子的弯弯绕绕,也只是案犯自己的弯弯绕绕,对民警来说,纯属脱裤子放屁,还是第一次露屁屁的那种。
柳景辉见过的屁股就多了,这会儿沉吟着,道:“当初的户籍资料,也都是不全的吧。”
“那肯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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