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专家组 (第4/5页)
失踪案原本就是极难破获的案件。
它不像是凶杀案,至少会有一具尸体作为线索,供警方追踪。另外,失踪案的案犯与受害人之间,往往也没有很强的因果关系。
尤其是儿童失踪案,案犯通常都是出于买卖的目的进行诱拐或掳掠,也就是说,案犯进行的是不特定人群的犯罪,他不是一定要抓哪个小孩子,而是具有一定随机性的出手。这就变相提高了侦破难度。
最后,失踪案的案犯往往是倾向于流窜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最常见的,对于案件侦破来说,这就又追加了一个难度。
所以,警察都是不喜欢做失踪案的。不仅担心失踪的人自己跑回来以外,案件本身的难度,也是非常高的。
在这一点上,失踪案和投毒案有相通之处,都是非常依赖监控或者目击证人的。
而本案恰恰缺少这些线索的支持。
“二马巷的菜市场,目前来看,是丢失儿童最多的地方。但是,对二马巷附近的酒店,餐厅服务业,以及租房市场的调查,都还没有线索。”
“好消息是目前没有尸体的报告。”
“但也没有儿童的人口交易消息。”
“案发期间交通工具的搜索,监控的搜索,都没有发现。”
“我们计划从明天早上开始,重点搜索二马巷一带,也已经调派了警犬。”
高长江的焦虑溢于言表。正如他所言,这个案子太恶劣了,偏偏案件一点进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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