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因爱生恨 (第2/5页)
谷明霞立即表示反对,几名居士开始嚷嚷着搜查证什么的。
韩队长淡定的道:“我国的刑事诉讼法136条规定,遇到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令,也可以进行搜查。其中,紧急情况就包括,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庙里是否就只有目前的8个人,是我们不能确定,也必须确定的。”
谷明霞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转过身来,又对江远道:“你都说是41的男士耐克鞋,那显然不是我的鞋……”
“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江远笑了一下,道:“小路上积累的脚印不少,大家每天遛弯,来来去去的,都有留下脚印,其实很难判断当时出现的的是谁。但是,一双41码的耐克鞋,还是小脚穿大鞋,这就太明显了。”
稍微看过一点书的人都知道,不论是小脚穿大鞋,还是大脚穿小鞋,在LV0.5以上的足迹鉴定人员面前,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甚至欧美的足迹专家,也都能一眼分辨出来。
总的来说,这么做的,都属于没经验没常识的初级犯罪分子,倒是符合谷明霞的身份。
当然,看过脚以后,江远就百分百的确定了。
至少这个穿男士耐克鞋的,一定是谷明霞。
谷明霞的眼睛滴溜溜的转,大约在思考,是否要承认此事,并进一步的反驳和狡辩。
这就是普通人面对审讯时的困境。
一方面,谷明霞并不能百分百的确定,江远究竟是真的看出来了,还是在诈唬自己。虽然八成是看出来了,但身为当事人,她还是心存善念来着。
另一方面,谷明霞可以承认自己就是穿了双41码的男士耐克鞋经过了窗边,这也不犯法,但是,就这么承认下来,显然会加重自己的嫌疑,说不定还会落入警方的陷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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