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1章 雨中腐尸 (第3/5页)
这个道理,稍微学过一点犯罪学的人,基本都是明白的。如香港的雨夜屠夫等案件,都是利用了下雨天的掩护进行的。
很自然的,总有些犯罪分子,自以为得计的选择类似的手法来作案。但这里面,能熬成积案的其实也不多。
“雨中腐尸案”是其中之一。
该案受害人被发现时,位于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旁。小路通往一座废弃的采石场,如今已经没什么车和人经过了,是附近的村民偶尔经过,闻到了恶臭,再过去看,才发现了已经巨人观的尸体。
刑警队抵达后,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尸体周围都被仔细的清理过,再根据法医对死亡时间的鉴定,确定抛尸的那两天时间,正在下雨。
但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案件也不会冠以“雨中”二字,而是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又连续发现了两起类似的案件。
抛尸在野外,死亡时间前后都在下雨——京城的法医实力强劲,确定死亡时间在某一天完全没问题。受害人的身份被陆续确认后,亦有相同之处:三人均是陪客旅游的流莺。
三起案件的同一化,再加上每具尸体和抛尸周围都被仔细清理过,受害者又都是连环杀手最喜欢的性工作者,这就让“下雨”这个时间点变的突出了。
懂得利用天气,选择易伤的受害者,这种明显有点专业的凶手,自然会得到格外的重视。
而凶手的所作所为,也说明其杀人是有计划的,而非是一时冲动。
正常人,其实是很难有三个,在仔细思考后,仍然需要杀死的仇敌的。
所以,这种凶手本质上是为了杀人,而非是利益作案的,这样的推测,自然吸引了刑警支队大量的警力,特别是第三起案件发生之后,陶鹿不仅调兵遣将,且是请用了部委和外地的外援的。
但都没能将案件侦破。
好在三起案件后,接下来的大半年的时间,都没有再发生类似的案件,令陶鹿等人一度以为凶手已销声匿迹。
然而,第四起案件,就在三年前再次出现了。同样是陪客旅游的流莺,同样是抛尸野外,同样是雨天的抛尸和仔细清理的犯罪现场……
接着,凶手再次隐匿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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