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再见故人 (第2/5页)
用被子封印了自己二十分钟,在五点五十分整,林朝辞便从床上爬了起来,看着还在打瞌睡的小舞,想了想,还是没叫醒这只小兔子。
穿上拖鞋,走入卫生间。
洗漱一番后,也才刚刚六点。
吹了个口哨。
在此卧室的另一旁,另一座独立的卧室内,顿时,就传出了几声狗叫,不多时,这间卧室的大门就被推开了,吞日拖家带口的走在最前面,迷迷糊糊的遣星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被逐月叼着后颈跑了出来,是七只小狗中唯一一只没睡醒的。
不过,在见到林朝辞后,也多少精神了点,晃了晃脑袋,从逐月口中跳了下来,站到了地上,向林朝辞快步跑去。
“嗯?”
“还没睡醒,是不是?”
林朝辞蹲下身,抱起遣星。
遣星是七只小狗中年龄最小的。
也是最会撒娇的。
血统里疑似有那些贵族犬的血统。
不过,大部分还是土狗的。
吞日及其他五只小狗亦是如此。
都是民间的土狗,农村里常见的。
不值钱。
不然,狗肉贩子也不能施舍给他。
终身,也就这么大了。
可林朝辞却喜欢的很。
狗这玩意,养好了,通人性。
过去,常有拿狗来比喻人的话,就比如说:交人还不如交条狗,起码,无论你落魄与否,再见这条狗时,这条被你喂过的狗还会对你摇摇尾巴,可是,再见了人,见你落魄了,能雪中送炭的,却是寥寥无几,甚至根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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