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九章.赵敏来信 (第3/5页)
订婚不是结婚。
没有良辰吉日的说法。
订婚,主要是双方父母及新人共同确定结婚的相关事宜,比如说时间、聘礼、地点等,订婚前使用,需要提供新人姓名、订婚日期等,也可省略其中的一部分,因为很多婚约都是世交之下的交换,谁也说不准十几年后的某天才是良辰吉日,故此,像这种时隔多年的婚约,多数以年龄为日期,比如说我家女儿二八年华,你们来提亲,或是二九芳华,你们来提亲。
二八年华就是十六岁。
二九芳华就是十八岁。
只有聘书,才需挑个良辰吉日送。
这玩意是三书六礼中的三书之一。
马虎不得。
故此,虽说林朝辞家中的长辈不在,倒也不影响订婚的流程,由冯蘅暂代林朝辞家中的长辈,过了一遍这个流程,并与黄药师共同见证了这份婚约的诞生,约定两年后黄蓉满十八岁,林朝辞来提亲。
剩下的,就随之任之了。
林朝辞又不是那种没分寸的人。
冯蘅都能信的过,黄药师不必多说。
且,就算没分寸了,在结婚前就猴急的不行了,把黄蓉吃干抹净了,搞的好像黄药师能阻止似的。
反正阻止也阻止不了。
黄药师也学会躺平了。
而黄蓉对林朝辞的态度,也随着这一纸婚约的落下发生了变化,从大胆至含蓄,从热情至害羞,虽未失去活泼,却也少了几分没分寸的打闹与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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