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爵位制度 (第2/5页)
苟晞因为剿灭汲桑的功劳,受封东平郡侯。
终晋一朝,仅此两人。
注意3:西晋又又又有一个特殊级别,县王,如随王,比郡侯稍多那么一丢丢,但也很少见。
另外,这里我为什么没写各个级别的食邑数量呢,因为规定是规定,实际是实际……
举例子吧。
杜预,当阳县侯,食邑9600户。
张华,广武县侯,食邑10000户。
唐彬,上庸县侯,6000户。
刘颂,梁邹县侯,1500户。
温羡,大陵县公,1800户。
高光,延陵县公,1800户。
傅畅,武乡亭侯,2200户。
食邑数量不一,基本都有原因。
有的是平吴时增封的,如张华、杜预等。
有的是老爹本来可封郡公,坚辞不受,于是降一级,封县公1800户,剩下2200户给儿子,所以就出现了亭侯食封2200户的奇葩场面。
正常受封的话,县公就是1800户,其他级别和264年版本差不多。
265.1版本
老实说,司马家搞的这套爵位系统,说是把以前只能受封列侯(最高县侯)的外姓功臣也纳入五等爵体系中。
但后来人们发现,换汤不换药,有啥区别?食邑数量和列侯差不多——有的乡侯食邑就有1000户、亭侯七八百户,食邑数量居然在开国子、开国男之上。
而且,晋朝自己也有列侯体系(最高乡侯),如乡侯、亭侯、关内侯、关中侯、关外侯等,十分杂乱。
于是荀勖建议罢公侯以下爵位,也就是说除了郡公、县公、县侯以下就不封了。
司马炎同意。
但是——又有但是了,理论是理论,实际是实际,读者们不要看到“罢XX”,就认为这个不存在了。大晋朝自有国情,诏令从来没好好被执行过,实际上还是封的,但数量确实大大减少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