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宜阳 (第3/5页)
国朝县分三个等级,诸县令、长、相,
诸县令秩六百石,
诸县令秩序千石者,
把县令看作小官,那是不科学的。
大名鼎鼎的护匈奴中郎将长史也不过相当于中县县令。
幕府内呼风唤雨的从事中郎以及各位公主们的驸马,也不过相当于大县县令。
能舍弃县令跑路,足以说明此地战事的激烈程度。
根据裴妃的小抄,宜阳县原本户册上超过三千户百姓,是标标准准的
户籍上有三千户,实际数量可能翻一倍还多,但经历了张方祸害,宜阳县现在的实际人口能有一两千户就不错了。
“百里长吏,亲民之要也,不可或缺。”糜晃摇头道:“吾必上奏朝廷,新委任一令,尔等稍等月余便可。”
人选其实已经有了,黄门侍郎潘滔介绍了从弟潘思出任县令,军司曹馥没意见,糜晃也同意了,并报知司空知晓。
邵勋默默盘算着。
县令有了。
县里的“上佐”肯定也被瓜分了,和他没关系,如丞、尉、方略吏——县丞齐顺本来就在。
其中,中小县的丞、尉皆为
方略吏不是官,排在丞、尉之下,但县令无权自辟,亦为上佐之列。
上佐之外,还有“属吏”。
属吏又分“纲纪”、“门下”、“诸曹”三大类,几十个人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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