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他在这里是有原因的 (第5/5页)
“那个大兄弟也很厉害,但我不喜欢他。”拜纳姆的大头摇了摇,“我不是不喜欢他这个人,我只是不喜欢他对‘五虎’的拙劣模仿,根本不是一回事。”
于飞摊摊手,没有接话。
他不喜欢密歇根五虎,尤其是在了解过他们之后,他觉得五虎的遗产基本都是负面的。
他们把街头式的球痞作风带进了大学篮球,从此,大家都热衷于在领先的时候羞辱对手,喷出不友好的垃圾话,每次扣篮还都要拉扯篮筐挑衅;
五个入选了麦当劳全美高中生邀请赛的人抱团组队,这就不说了。
问题是五虎搞得牛皮烘烘的却没有实质上的成绩。
和奥斯卡队打完比赛,于飞他们休息了20分钟,便投入了第二场比赛。
这次他们遇见了一支以十一年级生为首的混编队,于飞中远投手感不佳,于是罗伊接管了进攻,直接发力,帮助翡翠队取得连胜。
当天最后一场比赛,翡翠队遇见了同样拒绝过伊戈达拉加盟的英格伍德队。
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于飞突投结合,给伊戈达拉喂饼的同时,再次在投篮方面找到手感,结果自然无可匹敌。
ABCD训练营第一天,翡翠队三战全胜。
于飞以场均16分11篮板10助攻的数据入选首日最佳阵容。
而且,和校队时期相比,于飞在训练营里最大的区别就是报名位置了。
他的第一位置是控球后卫,第二位置是小前锋,第三位置是大前锋。
这使得球探对他的评价从一个极端倒向了另一个极端。
现场的NBA球探在于飞的观察日志中写道:“很难对弗莱·于有一个准确的评价。他可以像中锋一样保护篮筐,像小前锋一样突击阵地,像后卫一样带球推进。他还可以命中弧顶三分,对于中距离跳投非常自信,虽然命中率不高但投篮动作很好,他似乎无所不能,比起拉马尔·奥多姆,ABCD训练营版本的弗莱更像是达柳斯·迈尔斯和斯科蒂·皮彭的中间版本。问题是,他所拥有的这些技能可以在大学奏效吗?甚至,如果他直接进入NBA,他还能做到今天所做到的事情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应该当选2001年的状元秀。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他的未来将很大程度取决于球队的培养和个人的努力。”
终于,下周要开始进行第一轮推荐了,承蒙大家支持,虽然这周没走推荐但我数据还可以,请大家继续保持,新书期没办法,上架以后我就不会像老阿婆一样不厌其烦地“求追读,求票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