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盗圣 (第2/5页)
而詹姆斯之所以得到这个外号,是因为《体育画报》在2002年发表的文章。
现在,于飞提前得到了这个头衔。
他对“天选之子”这个名号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但就这样把詹姆斯身上最为人知的标签之一偷了,心里还是有点过意不去啊,想起不久前他们在奥克兰哨兵队并肩作战的日子,想起詹姆斯亲手制作的一块块阿克伦飞饼,想起詹姆斯对别人说“弗莱是我的大哥“,那是多么美妙的日子?两个没有爹的少年人在球场上愉快地飞奔,骄傲地展示自己的天赋,怎么事情就发展到了这一步?
于飞很惭愧,所以选择在离开西雅图前去当地最有名的文身店把“天选之子”(TheChosenOne)这个词纹在了自己的背上。
虽然整个过程很不愉快,也很内疚,但当它结束的时刻,于飞感觉自己的精神力量短暂地达到了岳飞岳爷爷的等级,想当年他老人家也是用自己的一生践行了精忠报国四个字。现在,他也要证明,自己是货真价实,毫无疑问,无可置疑的纯天然正宗地道的天选之子,詹姆斯和伍兹之流别来沾边⑴。
在这之后,于飞回到了老家。
加里·史密斯彻底打开了于飞的名声,但今年的NBA乐透抽签大会是在五月下旬举行的,也就是说,在那之前,于飞还有大半个月的时间为试训做准备。
事情到了这一步,很多问题都摆上了台面,于飞首先要搁置自己的学业,然后正式组建团队。
回到家的第一天,于飞之队就成立了。
目前成员很少,只有四个人,分别是于飞自己、昆特·狄米欧、安东尼·劳森和阿恩·特莱姆。
至于团队的分工,目前也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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