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我是反迈克,什么,我老板也是? (第2/5页)
这就属于心里知道该闭嘴了,但嘴贱的被动不自觉的触发。
“因为我并不是单单为芝加哥服务,我的品牌属于世界。”乔丹自负地说。
于飞嘲讽地说:“是吗,我不确定世界人民会不会喜欢你这款芥末色球鞋,反正我不喜欢,它很丑。”
“芥末色明明很好看,你这个蠢货!”乔丹真有点生气了。
然后,一个没意识到无故踏入队内权力等级最高的两名球员的斗嘴是危险的泰隆·内斯比看着乔丹脚下的芥末色乔丹鞋,“是13码吗?”
乔丹看了他一眼,“实际上是13码半。”
内斯比笑道:“这是芥末色对吧?我记得你在底特律的时候穿过,我喜欢它们。”
坏了,有舔狗!
于飞在心里模仿斯蒂芬·A·史密斯的语气,恶意满满地对乔丹脚下的鞋打了一波AOE伤害:喜欢这款鞋子的都有病,它是真基霸丑啊!
然而,于飞忘了一件事,乔丹依然是乔丹,舔狗怎么了?他乔某人自有办法让舔狗像吃屎一样难受。
“你喜欢?”乔丹问。
“对。”
“你是说你要买一双芥末色的鞋,T-Nez?”
从乔丹的神态和语气,内斯比已经能感觉到自己貌似插嘴插得不是时候。
“你们在谈论鞋.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的鞋子”
内斯比此刻的卑微程度已经超越了《倚天屠龙记》里的宋青书,成为于飞心中最“好死”的舔狗。
“芥末色是给首发球员的。”乔丹讽刺地说,“你应该换一双。”
“我的意思是”
乔丹不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买一双替补穿的鞋子吧。”
乔丹幽默别人的能力是顶尖的,飞机上的许多人都笑了,内斯比试图反击,但他的舌头打结了。
他很清醒。
奇才队内敢和乔丹对着干的人只有于飞。于飞有实力,有天赋,他可以和乔丹交锋并全身而退,而他作为一名在联盟中苦苦挣扎的落选秀,得罪乔丹这种大佬是自绝后路。
内斯比决定闭嘴。
如果有人要问于飞为什么和乔丹搞不好关系,他会把夸梅·布朗的故事讲给你听。如果布朗的故事不够深刻,那么泰隆·内斯比的遭遇应该可以让人明白,与神共舞,最重要的不是你能不能和他搞好关系,而是你如何能在他面前维护自己的尊严。
从费城回到华府,于飞回家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在安东尼·劳森帮助下加练了500记投篮,又去健身房撸了一小时的铁。
次日,于飞还是早早前往威瑞森中心训练。
自从进入NBA以来,于飞就像个苦行僧,只进过一次夜店,然后对可憎的硅胶审美大失所望,再加上乔丹带来的压力,使他不得不全神贯注于篮球。
现在他的地位已经稳固,按理说该放松一下了。
“大飞,我知道你喜欢纯天然的,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安排。”劳森一脸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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