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投名状 (第4/5页)
没人知道,刚刚被宁雪蓉拍死的那个保镖队长,以及另一个保镖队长枪杀的侍女,都是前世里折磨过宁雪蓉的。
所以这两个都是本来就是准备杀了的,而之后听命开枪的保镖队长,也本来就是不能杀的路人甲。
可观众们哪能搞的清这中间的玄妙,他们所见的就是“听话才能活,不听话就得死!”。
所以说现在也就只能屈服于宁雪蓉了,至于以后见了巡捕房的人……
大家都是能互相作证的,这是在宁雪蓉的逼迫下杀人的,终究不是真正的杀人犯吧?
越来越糊涂宁雪蓉这么作等巡捕房的人到了她该怎么办,可眼下终究只能服从她,没别的办法。
后面的事情就越来越简单了,命令一大排保镖开枪射杀某人,命令一群侍女拿着扫帚,锅铲,赶面棍打死某人……
总之,命令所有前世里所有没有伤害过她,也就是说没有直接因果不需要报仇的人,亲手杀死所有仇人!
既然要拿回自己该有的一切,那么就要从这个萧家别墅开始,这儿的人也需要教育,宁雪蓉可不想要三心二意的手下。
所以这些人必须交个投名状,亲手杀死她的仇人就是这个投名状!
再说他们谁都不冤!袖手旁观当路人甲只是没有“直接”因果罢了,当真一点罪都没有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