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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六章 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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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角马伫立原处,不动不叫,却始终在目送少年,直到少年的背影朦胧在原野中,它才希律律一声长嘶,奋蹄向北追了上去。

听见蹄声得得,钟义觉察到角马追来,立即加快了脚步,从漫步变为迅步,再从迅步变成了奔行,而身后角马的蹄声也变得细密起来,听上去是追得更加接近了。

钟义好胜心起,心说倒要看看这种角马究竟能跑多快,又如何持久,当下将星辉内力运至腿脚,已是全力奔行,草原上的微风立即变成了朔风,吹得面部肌肉不住的颤动,耳朵里也被呼啸的风声灌满,身边牧草一片一片地向后掠过,视觉里已经分不清一根一株。

一个钟时过后,钟义感觉到了疲累,这不是速度70迈,这已经是用180迈的速度连续奔行2小时了,跑出来了360公里,内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他不得不放缓了脚步,却听见身后依旧蹄声得得,竟是在100米之内!

钟义哈哈大笑,停步转身,道:“好吧,这马拉松的名称果然有道理,这就是马的强项啊,我服了。”

角马不闹了。

闹也解决不了问题,还闹个什么劲?

它驮着钟义游回到岸边,老老实实地上了岸,扭转脖子,瞥了钟义一眼,在马的眼睛里,钟义看见了一种幽怨的妥协,而他的神识告诉他,这还是一匹母角马。

马和人类从来都是这么一种关系——被征服与征服的关系。而最终的结果,通常都是马被征服,成为了人类的胯下之奴。

地球上华夏国民谚有云:生活就像强奸,既然不能抗拒,那就好好享受吧。其实,硬汉征服烈马,何尝不是一种违背了烈马意志而进行的强行占有行为?而在眼前,似乎这匹母角马,就有这么一种心态。

角马小跑着来到了钟义的身边,把腿一屈,矮了身子,意思是请钟义上马。

钟义摇了摇头,双手托在马的前腿上部,把它拉起来道:“没什么事的时候,我不会骑你的,既然你愿意跟着我,我们就是朋友了。”

角马似是能够听懂人言,打了一个响鼻,用头颈来摩擦钟义的胸膛,状极友好。

一人一马在草原上缓步行走,又是一个钟时过后,不变的晨曦之中,草原的北方出现了一道黑线,那是什么?

在之前的缓步过程里,钟义的星辉内力已经恢复了大半,他招呼了角马一声,一人一马再次向前奔去。打算接近那道黑线,看看那里究竟是什么。

只是,钟义立即松开了角马的犄角,同时一按马的脖颈,跳了下来。他不想成为那个暴力的征服者,他不想与这匹角马成为主与奴之间的关系。

顺着角马的脖颈,他捋了捋它的鬃毛,注意到这角马的后臀那处剑伤,那剑伤竟好像是自动愈合了,这才多久?这角马的自我修复能力很强啊!

他拍了拍马背说道:“不好意思,刚才我不是故意要欺负你,只是觉得你不能白白地踢我几十脚,现在我们两清了,再见。”

说完,他转身往北走去,不再回头。

此时在草原的东方,太阳已经露出来眉梢,晨曦的光线将茂盛的牧草镶了一道金圈,也照亮了远去少年的一侧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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