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第4/5页)
凶手正如他之前所推断的。作案日之所以敲定为上个月的最后一天,是根据谷口长次郎的妻子妙子是在那天晚上失踪的(新闻报道)。而发现尸体是在七月七日,距离死亡已经过了一个星期。
凶手和谷口妙子在胜村家办完事后,也有可能离开胜村家,再到别处杀了她。不过,就女方当天急着回去这一点来看,川上不认为她会答应对方转战别处,比方说到男方家里坐一下。而且,如果真有这种场所,他们一开始就没必要在胜村家偷情。正因为有诸多不便,才会找上胜村家的。
那有没有可能在回家的路上作案呢?没错,那附近确实有不少适合杀人的场所。晚上路人少、树丛多,把人拉进树林里轻而易举,再出其不意地勒紧对方脖子,保证对方连叫都叫不出来。
不过这样一来就无法处理尸体了。那两个人是走路过来的,男人并没有开车,这一点川上已经确认过。因此没有车子把女人的尸体载往别处,如果一定要用车子载,男人就必须先回家一趟,把车子开来案发现场,再把尸体搬上车。那么,案发现场就不可能在胜村家了;在路边的树林就有可能。
但是第二种情况下,凶手必须冒两次风险。其一是折回现场,把尸体搬上车;其二是在其他地方把尸体抬下来,两次都有可能被路人撞见。
特别是人类的尸体比活着时要沉重。妙子的体格很好,川上正是着迷于她那丰满的肉体,所以不可能忘记这种事。那个个子高却很瘦的男人要独自抱着这样的女人下车,再把她抬回家,已是十分困难。更何况还要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完成这份差事,恐怕不太可能吧?此外,对方应该也没有可以藏尸的地方吧,这一点之前已经说过了。
那么,是把尸体放在现场,过了一个星期以后再开车载往相模湖畔丢弃的吗?绝对不可能。不管树丛再怎么茂密,那里毕竟是住宅区。川上不认为尸体可以摆在那里一个星期都不被发现。尸体腐烂后还会飘出尸臭,被家犬嗅到从而发现死尸的例子太多了。而且,既然尸体已经放在那里一个星期了,不如干脆继续放着,凶手没有理由再冒险去移动尸体。
川上推断案发现场在胜村久子家,而搬动尸体的人,是出入于胜村家的第三者。
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
川上想起在饭店或旅馆发生的命案。一对男女前来投宿,一大早,男人来柜台对服务员说:“她还在睡,请不要吵她。”然后先行离开。之后,旅馆服务员在房间里发现女子的尸体——报纸上常登这种命案。
那些饭店或旅馆可是拿得出营业执照的正规场所,于是立刻报警。可是像胜村久子经营的那种非法小旅馆,该怎么处理呢?
事情就复杂多了。报警的话,警察会来把事情调查得一清二楚,这么一来,胜村久子把房间租给“客人”的事也就要曝光了。表面上她是“书法老师”,暗地里却在经营色情宾馆。是要报警?还是保住面子,继续做生意?对久子而言,这真是天降横祸,她肯定伤透脑筋。不过最后她还是决定不要惊动警方。
川上凭想象试着还原案发经过。男人对旧书店老板娘妙子厌烦了,便在久子家的二楼杀死了她。之后男人对久子说女人还在睡觉,自己却一溜烟逃走。就算是熟客,久子也未必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所以对方大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真正要伤脑筋的人是久子。
既然不能报警,那就得把尸体处理掉,埋在自家地底下或庭院里都有危险,不知什么时候会东窗事发。不说别的,光是想到家里藏着一具尸体就够可怕了,想必晚上会睡不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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